某月某日,南海区镇两级公安、环保部门对里水镇得金工业区耐延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经查,该厂未办理环保审批和验收手续,检查时该厂仍在生产,生产废水由车间管道排到厂外三级沉淀池处理后排放到雨水渠,排入外环境。
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厂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并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厂沉淀池排放口水样中
重金属严重超标,已涉嫌构成污染环境罪,环保部门将该厂构成污染环境罪的案件线索移送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针对该厂存在的
重金属超标环境违法行为,里水镇派出所对该厂进行刑事立案,对该厂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共4人实施刑事拘留。下一步,南海区将继续跟进该厂涉嫌污染环境罪情况的查处,依法严肃追究企业相关人员的责任。